根据工作需要,经研究,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。
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,接受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领导和监督,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,巡回区域为江苏、上海、浙江、福建、江西4省1市,工作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(具体情况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www.court.gov.cn或关注“第三巡回法庭”微信公众号了解)。
招聘原则 1.民主公开原则; 2.公平竞争原则; 3.择优录用原则。 二 招聘名额、岗位职责及资格条件 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总计11名,分别为: 1 书记员6名 2 信息技术人员1名 3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4名(2男2女) 岗位职责 1.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,主要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,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,整理、装订、归档案卷材料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。 2.信息技术人员从事信息化建设、运维的管理工作,主要负责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的制订和上报,指导建设、运维单位做好信息化基础设施及应用系统的建设、运维及管理,制定、实施信息化建设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,组织推进单位信息标准化等工作。 3.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,主要负责辅助司法警察警卫法庭,做好安全检查、证件登记、物品检查、人身检查工作,维护审判和信访秩序,保障人员安全,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。 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 2 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; 3 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情形; 4 无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; 5 身体健康; 6 无其他不宜从事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工作的情形。 书记员条件和资格 1 具有法律专业全日制专科或本科学历; 2 年龄为20周岁以上,40周岁以下; 3 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,准确率达90%以上; 4 具有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。 信息技术人员条件和资格 1 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; 2 年龄为40周岁以下; 3 掌握信息化设备的基础理论知识,熟悉信息化设备的性能,具有对信息化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的能力; 4 有信息化设备运维实际工作经历者优先。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条件和资格 1 大专以上学历,公安、司法警务类专业优先; 2 年龄18至25周岁; 3 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,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,双眼裸视0.8以上; 4 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无影响从业的身体情况。 三 报名 1.报名方式:报名人员填写《最高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点击识别文末二维码获取),发送至邮箱gwt@leaderhr.com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。 2.报名截止时间:2018年3月23日。 3.资格审查: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,填报信息务必真实,如发现弄虚作假,一经核实,取消聘用资格。 四 考试 1.考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3月下旬,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,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2.考试分为初试和面试。 3.初试根据不同报名岗位包括笔试、机考、体测等内容。书记员、信息技术人员参加笔试(书记员需加试机考),笔试重点测试应选者政治思想、法律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。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不参加笔试,需参加体能测试。 4.根据初试成绩,书记员按照1:3、其他人员按照1:5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。 5.面试需携带身份证、学历证书等,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;面试前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,资格复审不合格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 五 体检和考察 1.将综合初试及面试成绩,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,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; 2.对体检合格人员,进行组织考察。将根据工作需要赴被考察人员现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进行考察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 六 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,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庭工作,派遣期3年,试用期3个月。 七 工资待遇及其他 以上工作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等部分组成。试用期转正后,根据工作岗位不同,工资待遇在6100元/月(含单位、个人缴存“五险一金” )左右。 单位提供就餐、办公设备、差旅费等必要保障。 八 咨询联系方式 高老师,电话:025-84687244